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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诚聘“三秦学者”特聘教授

时间:2014-9-10 22:25:08   点击量:  字体:   
陕西师范大学创建于1944年,是国家教育部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位于世界四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的古都西安。学校现设有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105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40个一级硕士学位点,190个二级硕士学位点,1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20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含工程硕士8个领域)。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有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教育部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部门体育社会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教育部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4个。


—、岗位简介


“三秦学者”岗位系陕西省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设置的特聘教授或特聘专家岗位,是陕西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更好地培养、吸引和凝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全面提升陕西省人才队伍的综合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为建设西部强省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而推


出的具体战略举措。2014年我校获准设立“传媒与文化产业”岗位。按照陕西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和部署,特向国内外(含学校内部)招聘“三秦学者”岗位特聘教授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学风严谨,爱岗敬业;


2.学术造诣深,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主持过国家或省部级层面重大科研项目或应用项目,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大成就(获得过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传媒——文化产业建设理论与实践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学科团队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


4.能够在第一线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具有指导、培养高水平学术团队的能力和水平;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6.获聘后全职在受聘岗位工作。


三、岗位职责


1.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指导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2.正确把握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方向,提出并制定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组织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推进国内外学术交流;


3.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前沿,主持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4.负责本学科人才队伍建设和科研团队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


5.负责牵头组织协同创新中心,与政府、媒体、企业合作,共同开展传媒——文化产业的重大项目研究。


四、支持方式


1.特聘教授享受陕西省岗位津贴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同时享受学校的岗位津贴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以及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2.为人事关系调人我校的特聘教授提供不低于160平方米的校内有偿集资住房1套(工作满8年后与校内其他教职工享受同等的住房政策),办理家属随迁手续,为配偶安排工作,安排未成年子女人学;以其他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的,房补和安家费标准面议;


3.根据工作设想和聘用合同,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含条件建设经费);


4.提供实验室和工作室,配备学术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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