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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选聘1438名毕业生到村任职 一次性发放安置费2000元

时间:2011-6-1 14:55:01   来源:http://localhost   点击量:  字体:   
省委组织部近日发布公告,根据中组部安排2011年我省共选聘1438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村级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选聘对象
报名本科生需在30周岁以下
此次选聘对象为:2008年及以后毕业的省内外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已参加团中央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实施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聘。选聘条件包括: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限;应届生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往届生须持《择业通知书》,在择业期内尚未就业且按规定已进行登记注册等五项。
政策待遇
一次性发放安置费2000元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和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中央财政人均每年补贴1.5万元,省级财政人均每年补贴0.5万元,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发放安置费2000元。在村任职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在村任职满3年、经考核合格,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可申请由国家代为偿还;在村任职满2年、聘用期满3年内且考核称职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到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等10项政策待遇。期满留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期间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
报名时间
6月2日——6月5日
6月2日——6月5日,报考者在此期间可前往省自考办招待所(兰州市城关区立功巷1号,邓家花园西侧)进行现场报名。6月20日在省委组织部网站将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领取准考证等有关事宜。
此次选聘考试时间为今年6月25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考试课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8月底前,县(市、区)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组织选聘人员到村任职开展工作。
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名额分配
兰州市 60人
嘉峪关市 20人
金昌市 30人
酒泉市 73人
张掖市 80人
武威市 100人
白银市 110人
天水市 110人
平凉市 100人
庆阳市 85人
定西市 105人
陇南市 200人
甘南州 180人
临夏州 1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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